一、437ccm必赢国际简介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创建于1981年,系经省政府批准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粮食局的全供事业单位,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学院目前设置7个系20余个专业,涵盖粮油、商贸、机械、自动化控制、计算机应用、幼儿教育、汽车工程等专业。学院先后被评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单位、河南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及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集体,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
6.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过硬的专业基本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共24名,招聘的具体专业、人数、岗位要求详见《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www.yjgj.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2018年11月2日至11月12日。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和事项将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应聘者应及时查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人事处(新乡市劳动街南段)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 0373-7080175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验证报告1份;
(5)相关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以上凡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审验后交还本人,复印件需留存备案。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该岗位不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
3.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分值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由河南省粮食局委托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师(校医)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复审时,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试人员填报报名表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对应试人员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进行核对。在职应试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参加复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校医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面试前确认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的,依据笔试成绩从最高分递补。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若能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整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
答辩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综合素质等。
面试在河南省粮食局监督指导下,由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招聘。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人事处 0373--7080175
监督电话: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河南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 0371--65683965